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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華工作許可

      外國人工作簽證申請用人單位有什么要求?

      更新時間:2023-12-04 16:31:23點擊次數:478

      1、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的崗位應當有特殊需要,中國暫時缺乏合適的候選人,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此外,外國人在中國就業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2)具備從事其工作所需的專業技能和相應的工作經驗;


      (3)無犯罪記錄;


      (四)有明確的用人單位;


      (五)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可以替代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2、外國人在中國就業必須申請外國人工作簽證


      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用人單位必須為外國人申請就業許可證,經批準并取得《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后方可就業。此外,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應持職業簽證入境(有免簽證協議的,按協議辦理),入境后取得《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和《外國人居留證》,方可在中國就業。


      3、非法聘用外國人在中國就業,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非法就業:


      (一)未按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證和工作居留證在中國工作的;


      (二)在中國境內工作超出工作許可限范圍的;


      (三)外國學生違反勤工助學管理規定,超出規定崗位范圍或者期限在中國工作的。


      4、外國人在中國就業需要購買社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應當參照本法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還在《中國就業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私營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依法招聘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用人單位和本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雇傭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單位應當幫助外國員工購買“養老、醫療、生育、失業”五種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