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華團聚簽證是指外國人親屬前往中國與他們團聚的簽證類型。以下是申請來華團聚簽證所需的材料:
護照:申請人的有效護照,包括所有頁面,至少需要6個月的有效期和足夠的空白頁面。
簽證申請表:填寫并簽署完整的簽證申請表。
照片:最近的彩色照片,背景應為白色,符合中國簽證照片規格的要求。
邀請函:中國公民或外國永久居民的邀請函,包括邀請人的個人信息、關系證明和邀請原因。
結婚證或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與邀請人的關系證明文件,如結婚證、出生證明或其他親屬關系證明文件。
邀請人身份證明:中國公民身份證復印件、外國永久居民永久居留證復印件等。
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
資料證明經濟能力:提供申請人或邀請人的財務狀況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工資單、雇主證明信等。
其他證明文件: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如醫療保險證明、旅游計劃、住宿證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申請要求和材料可能因情況和中國簽證領事館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在申請簽證之前,建議您聯系您所在國的中國領事館或大使館,以獲得最新的申請要求和具體的處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