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華工簽 | 人才引進 | 永居綠卡 | 政策咨詢

      來華工作許可

      境內申請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來華工作90日以上)

      更新時間:2023-06-28 13:54:52點擊次數:473

      一、法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

      (四)國務院審改辦《關于整合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事項意見的函》(審改辦函〔201595 號)。

      (五)《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2017修改版)》(人社部2017年第32號令)

      二、數量限制

      外國高端人才(A類)無數量限制;外國專業人才(B類)根據市場需求限制;其他外國人員(C類)數量限制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外國高端人才(A類)

      外國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場需求導向,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國際企業家、專門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計點積分外國高端人才標準的人才。外國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限制。具體見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

      (二)外國專業人才(B類)

      外國專業人才是指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指導目錄和崗位需求,屬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和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年齡應當不超過60周歲;對確有需要的,符合創新創業人才、專業技能類人才、優秀外國畢業生、符合計點積分外國專業人才標準的以及執行政府間協議或協定的,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或工作經歷等限制。具體見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國家對專門人員和政府項目人員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外國普通人員(C類)

      外國普通人員是指滿足國內勞動力市場需求,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外國人員,具體見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

      三、申請條件

      (一)用人單位基本條件

      1.依法設立,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聘用外國人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崗位;支付所聘用外國人的工資、薪金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法律法規規定應由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的,需經過批準。

      (二)申請人基本條件

      1.應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境內有確定的用人單位,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專業技能或相適應的知識水平。

      2.所從事的工作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國內急需緊缺的專業人員。

      3.法律法規對外國人來華工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境內申請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來華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的條件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在境內直接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應按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和申領《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提交全部申請材料:

      1)持其他簽證或有效居留證件已入境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

      2)在華工作的外國人變換用人單位,但工作崗位(職業)

      未變動,且工作類居留許可在有效期內的;

      3)中國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華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國人的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簽證或在有效期內的居留許可的;

      4)符合自由貿易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相關優惠政策的;

      5)用人單位符合享有跨國公司在華地區總部相關優惠政策的;

      6)企業集團內部人員流動的;

      7)執行政府間協議或協定的;

      8)已持工作簽證依法入境的駐華機構代表人員;已獲得來華工作90日以下的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在其停留有效期內,被境內用人單位依法聘用的;

      9)其他審批機構認定符合條件的。

      備注:1.屬于在華工作的外國人變換用人單位的,應先行注銷現有工作許可。

      2.跨國公司在華地區總部及企業集團人員內部流動,指跨國公司在華地區總部或企業集團聘用的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在地區總部與其已向許可決定機構備案的全資或合資的分公司、子公司之間(母公司與其成員公司或者成員公司之間)的相同崗位上流動(包括改任新職務或從專業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崗位)。注銷原工作許可后,自注銷之日起30日內提交新工作許可申請,僅需提交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申請表、聘用合同(派遣函)、有效居留許可、護照信息頁及注銷證明。崗位變動的,還需補充提交相關工作資歷證明。

      三、辦理流程

      (一)正常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網上登記注冊:用人單位首次使用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fwp.safea.gov.cn),須注冊賬號,在線完整填寫除“單位標簽”(該項目符合對應條件的特殊類型單位可據實填寫)外的所有項目信息并提供相應的電子材料,經認證成功后方可使用該系統。

      辦理時限:如無特殊情況,材料齊備,認證時限7個工作日左右。

      2.網上申請。用人單位登錄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在線提交申請信息,并提供相關電子材料。

      3.網上預審。受理機構應當在5個工作日(材料提交當日不計算在期間內)內對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材料不齊全、內容不規范的,受理機構應當一次性在線告知需補正材料;材料齊全、內容規范的,在線預審通過。

      4.受理。預審通過后由審查機構直接在線受理(需紙版《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受理單》的,可由申請單位經辦人前往外專局窗口領取)。

      5.審查。決定機構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

      6.決定。符合條件、標準的,決定機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不符合條件、標準的,作出不予許可書面決定,說明理由。

      (二)外國高端人才(A)境內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提供如下便利措施:

      1.入選國內相關人才計劃的外國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線辦理,無需提交紙質材料核驗。

      2.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外國高端人才(A類)(一)入選國內相關人才計劃的;(二)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工作資歷證明采用承諾制;

      3.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外國高端人才(A類)(一)入選國內相關人才計劃的;(二)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三)符合市場導向的鼓勵類崗位需求的外國人才;(四)創新創業人才的,最高學位(學歷)證書或相關批準文書、職業資格證明采用承諾制;

      4.無犯罪記錄證明采用承諾制;

      5.外國高端人才境內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決定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

      6.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期限最長可達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