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的引進可以促進中國的繁榮和發展。考慮到外國人對中國的整合和影響也將很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中國的發展和穩定。政府還對外國人的個人所得稅免稅項目作出了具體規定。
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方式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1、取得綜合收入需辦理匯算清繳:
2、無扣繳義務人取得應稅所得;
3、取得應稅所得后,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4、取得境外收入;
5、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6、在中國境內,非居民個人從兩個以上的地方獲得工資和工資收入。
納稅人可以使用手機個人所得稅應用程序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的網絡端實現在線申報或郵寄申報,也可以直接向稅務服務大廳申報。
外國個人補貼、免稅津貼
外國個人(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同胞)獲得的下列補貼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一)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以非現金或實報實銷的形式取得;
(二)因在中國工作或者離職,以實報實銷的形式取得的搬遷費
不包括雇主以搬遷費的名義每月或定期向外籍雇員支付的費用;
(三)按照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
(4)取得的探親費,在合理金額內,合理金額僅指個人在中國就業地點與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間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每年不超過兩次:
(5)在中國接受語言培訓、子女在中國接受教育取得的語言培訓費和子女教育費補貼,且在合理數額內;
(六)因家庭原因住在香港、澳門的外國人享受六項補貼的特殊情況。
自2004年1月1日起,受雇于中國境內企業的外國個人(不包括香港、澳門居民)因家庭原因居住在香港、澳門,每個工作日往返于內地、香港、澳門等地區。因此,國內企業(包括其關聯企業)在香港或澳門提供住房、食品、洗衣、搬遷等非現金或實際銷售補貼。能夠提供有效憑證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確認后,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上述外國個人在香港或澳門接受語言培訓和兒童教育的費用補貼。能夠提供有效支出憑證等材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確認為合理部分的,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外國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享受住房補貼、語言培訓費、兒童教育費等免稅補貼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外國個人一經選擇,在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自2022年1月1日起,外國個人不再享受住房補貼、語言培訓費、兒童教育補貼的免稅優惠政策,并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外國派出單位向外國派出單位發送包干款項
外國派出單位向外國來華工作人員發放包干款,包括:
個人工資、公共資金(郵電費、辦公費、廣告費、業務交流必要的交流費)、生活津貼(住房費、差旅費),能夠明確劃分上述收入的,只能按照規定對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股息稅優惠
外國個人(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同胞)從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股息和股息收入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外國專家工資所得免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國專家(包括港澳臺同胞)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1)世界銀行直接派往中國工作的外國專家根據世界銀行專項貸款協議;
(2)聯合國組織直接派往中國工作的專家;
(3)為聯合國援助項目在中國工作的專家
(4)援助國派往中國專門為該國免費援助項目工作的專家:
(5)根據兩國政府簽署的文化交流項目,在中國工作兩年以內的文化教育專家,其工資收入由國家承擔:
(6)根據中國高校國際交流項目,在中國工作兩年以內的文化教育專家,其工資收入由國家承擔:
(7)通過民間科研協定在中國工作的專家,由國家政府機構承擔工資收入。
股票轉讓所得免稅
自2014年11月17日起,香港市場個人投資者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轉讓差額收入暫免征個人所得稅:自2016年12月5日起,香港市場個人投資者投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轉讓差額收入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自2015年12月18日起,香港市場個人投資者通過基金互認買賣內地基金份額獲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