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
1. 外國人在中國是否有不良記錄,如刑事案件、民事訴訟、逾期停留、長期停留在中國但未按時申請臨時住宿登記等。
2. 外國人是否身心健康,是否符合年齡限制。
3. 外國人申請的職位與以往的工作經驗、高校主修專業密切相關。
4. 如果外國人擔任特珠(文學教師、醫生、律師、選手等),是否具有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
5. 外國人是否提供完整的文憑、無犯罪和以往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和驗證文件。
6. 外國人提交的材料是否屬實,如工作經歷證明是假的。
用人公司
1. 用人單位設立年限、納稅情況。
2. 用人單位注冊資本信用額度、員工人數、購買職工社保繳費記錄。
3. 用人公司辦公空間經營規模、辦公空間是否真實(虛擬注冊地址或附屬地址不可行,涉及違反出入境簽證政策法規,一旦發現,簽證處理將被拒絕或立即取消)。
4. 雇傭外國員工的工資和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規定。
5. 用人單位與被錄用的外籍職工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6. 用人單位與外籍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申請職位、工作職責、工資信用額度和個人社會保障支付,出入境簽證很可能派人到用人公司具體審查,一旦發現外籍員工具體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與勞動合同不匹配,可能拒絕簽發簽證,用人公司也將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