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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華工作許可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來華工作90日以上的)辦理程序

      更新時間:2024-04-28 17:40:25點擊次數:483

      1.網上申請


      用人單位登錄系統,在線提交申請信息,并提供相關電子材料。委托特殊服務機構辦理的,應當在網上登記特殊服務機構名稱、合法登記證(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社會保險登記證或者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等)。經辦人姓名、身份證件、聯系電話等。,并當場提交用人單位委托書和經辦人身份證明。


      2.網上預審


      受理機構應當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日起5日起5日在一個工作日內(材料提交日期內不計算)對網上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材料不完整、內容不規范的,受理機構應當一次性在線通知需要更正的材料;材料齊全、內容規范的,應當在線通知或者預約現場提交材料。


      3.受理


      受理機構審查后,決定是否受理。申請屬于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受理。受理機構應當出具《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受理單》,加蓋行政機關專用印章,注明日期;申請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通知需要糾正的內容,并出具一次性通知書,糾正后予以受理;不屬于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受理機構應當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據,受理機構應當出具加蓋行政許可專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書,自收到紙質材料之日起5日內申請人或用人單位應當在日內送達。


      4.審查


      審核通過后,在線生成《外國人工作許可通知》。申請人入境后應在155歲以上。提出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提交材料核實后,決定機構應當在10日內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審查并在工作日內作出決定(材料提交驗證當天不計入期限)。申請《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應當核對聘用合同或者工作證明原件、工作資格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證明、最高學位證明原件。


      5.決定


      符合條件和標準的,決定機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申請長期在中國工作的,應當自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頒發并送達《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不符合條件和標準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或者用人單位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許可決定機構可以根據用人單位和申請人的信用記錄,簡化外國人在中國工作許可證延期申請的紙質材料驗證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