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外國人與中國雇主簽署了雇傭意向書。
雇主到當地勞動局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必須提供: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2。雇傭外國人的理由報告3。雇傭意向書4。外國人簡歷、資格證書、護照復印件5。最近的健康證明復印件6。填寫外國人申請表(在申請人處蓋章),并在最近一張2英寸身份證照片的貼紙上。)
第三,經區商務局、市商務局批準后,用人單位可以向擬聘用的外國人發出《工作邀請函(簽證通知函)》和《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必須提供:1。外國就業許可證2。申請3。護照復印件4。營業執照復印件5。承諾書(從當地商務局網站下載)
四是外國人憑《工作邀請函》、《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到其所在國的中國使領館申請工作簽證(Z簽證)。
第五,外國人來華后,與用人單位簽訂雇傭合同。
第六,用人單位應當在外國人入境后15日內持有《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就業合同和外國人有效護照到就業城市當地勞動局辦理《就業證》。
七、外國人入境后30日內,持《就業證》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居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