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外國人與中國雇主簽署了《就業意向書》。
二是用人單位到當地勞動局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必須提供: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2。聘用外國人的原因報告3。聘用意向書4。外國人的中文簡歷、資格證書和護照復印件5。近期健康證明復印件6。填寫外國人申請表(在申請單位蓋章)一份,貼上最近兩寸身份證照片一張貼表。)
第三,用人單位經區商務局、市商務局批準后,可以向擬聘用的外國人發出《工作邀請函(通知簽證函)》和《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必須提供:1。外國人就業許可證2。申請書3。護照復印件4。營業執照復印件5。承諾書(從當地商務局網站下載))
第四,外國人憑《工作邀請函》和《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向中國使領館申請工作簽證(Z簽證)。
第五,外國人來華后,與雇主簽訂雇傭合同。
第六,用人單位應當在外國人入境后15日內,持《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就業合同》和《外國人有效護照》到就業城市當地勞動局辦理《就業許可證》。
第七,外國人應當在入境后30日內持《就業證》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居留證》。
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時必須持有有效的中國簽證,一般為Z類簽證(12個月),簽證到期后可在中國延長;持有其他簽證(如L)、F類、已經在中國的外國人,如果有工作機會,可以在中國當地申請簽證轉讓;持有X類簽證的外國學生,如果有工作機會,需要出國一次,在國外(如香港)申請新簽證。
外國人在申請Z類簽證時,需要向中國海外使領館(或中國出入境管理機構)出示正式的“雇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