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中國就業需要哪些證件?
1.工作簽證: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需要先獲得工作簽證(Z簽證)。需要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簽證中心)申請,
2.居留許可證:取得工作簽證后,還需向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居留許可證。居留許可證的有效期通常與工作簽證相同。
3.工作許可證: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時還需要取得工作許可證,由當地外國專業局頒發,主要是為了確認外國人在中國從事該職業的合法資格。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辦理上述文件需要準備大量的公證、翻譯、認證等文件,需要一定的時間和精力。
備注:
工作許可證無效、無效、過期或者就業許可證注明的單位與實際提供勞動的單位不一致的,持有工作許可證的外籍職工視為非法就業。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的審批對象和申請條件?
審批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用人單位聘用外國人到華工作許可證的申請和辦理,審批對象為聘用外國人的用人單位和外國人。
(一)用人單位基本條件
1.依法設立,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聘用外國人的崗位應當有特殊需要,中國暫時缺乏合適的候選人,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聘用外國人的工資和工資不得低于當地低工資標準。
2.法律、法規應當經行業主管部門預先批準的,應當經批準。
(二)外國申請人的基本條件
18歲以上,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國內有確定的用人單位,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技能或相應的知識水平。
2.所從事的工作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是我國急需的人員。
(3)外國高端人才(A)外國高端人才是指科學家、科技人才、國際企業家、符合“先進短缺”和市場需求導向、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特殊人才,以及符合外國高端人才標準的人才。外國高端人才不受年齡、教育背景和工作經驗的限制。詳見外國人在中國的工作分類標準(試行)。
(4)外國人才(B類)外國人才是指符合外國人工作指導目錄和崗位需要的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具有學士以上學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年齡不超過60歲;確有需要,符合創新創業人才、技能人才、外國畢業生、符合計點外國人才標準,執行政府間協議或協議的,可以適當放寬年齡、學歷或工作經歷的限制。詳見外國人在中國的工作分類標準(試行)。
(5)其他外國人(C)其他外國人是指滿足國內勞動力市場需求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外國人。詳見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的分類標準(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