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斷外國人是否可以辦理工作許可證的標準
自2017年4月以來,中國政府開始實施新的外國人來中國工作許可制度,將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和外國專家來中國工作許可整合為“外國人來中國工作許可”。根據鼓勵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原則,外國人來中國工作許可可分為三類,即外國高端人才(A類)、外國專業人才(B類)和其他外國人(C類)。
2、對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用人單位的標準進行判斷
(1)依法設立,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
(2)外國人所從事的單位應當有特殊需要,國內暫時缺乏,不違反國家規定的崗位。
支付所聘用外國人的工作,工資不得低于當地低工資標準。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的,應當經批準
3、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辦理流程
(1)開通外國人來華服務管理系統
(2)外國人信息在網上申報
外國人工作許可證的通知
(4)來華工作邀請確認函。
(5)在中國駐當地使館申請工作簽證
入境后24小時內向居住地派出所申報住宿登記。
外國人到醫院進行體檢。
(8)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9)公安局出入境辦理居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