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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華工作許可

      2023《外國人工作許可證》辦理手續

      更新時間:2023-08-02 17:27:32點擊次數:479

      具體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流程:

      1、雇主應當在擬聘用外國人到華就業入境前,先為其申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聘用該外國人的用人單位,應當頒發《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3、被允許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應當到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職業簽證,憑勞動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授權單位的通知簽證函、國內有效護照或者可以代替護照的證件;

      4、用人單位應在取得職業簽證的外國人入境后15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外國人就業證》。

      5、已經辦理就業證的外國人,應在入境后30日內,持就業證到公安部門申請居留許可。

      法律依據: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第六條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穩定投資、良好納稅記錄;(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或者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享受同等待遇。連續工作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住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三)對中國有重大貢獻、突出貢獻和國家特殊需求;(四)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五)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中國公民或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持續滿五年,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六)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七)在國內沒有直系親屬并且年滿60歲,已連續在中國居住五年,每年在中國居住不少于九個月,并且有穩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