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辦理轉崗需要注銷現有的工作許可證
外國人來華工作系統對注銷的規定如下: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前終止合同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向決定機構申請注銷。用人單位終止的,申請人可以向決定機構申請注銷工作許可證。
注銷所需資料如下:
1.取消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申請表
2.解除雇傭關系、終止合同或其他與注銷原因有關的證明材料
二、注銷后可辦理轉崗手續
原工作許可證注銷后,自注銷之日起30日內提交新工作許可證申請,辦理轉崗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居留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2.新工作崗位需與原工作崗位一致
3.需要取得原公司的離職證明
注銷所需資料如下:
1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申請表
2聘用合同
3.有效居留許可證,護照信息頁
4.注銷證明
其他材料,如學歷、無犯罪認證、體檢等,不需要重新準備和提交。如果新公司沒有招聘外國人,還需要重新辦理外國專業局的系統注冊和外國企業的備案。只有具備外國資格,我們才能招聘外國人。
此外,轉移需要多長時間?
新的工作許可證可以在10-15個工作日內獲得。
進一步變更居留許可證需要5-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