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其他簽證或有效居留證入境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
2.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變更用人單位,但工作崗位(職業)未變更,工作居留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持有有效簽證或者有效期內居留許可證的中國公民的外國配偶或者子女,以及在中國永久居留或者工作的外國人的配偶或者子女;
4.符合自由貿易區和綜合創新改革試驗區的優惠政策;
5.用人單位符合中國跨國公司總部相關優惠政策的;
6.企業集團內部人員流動;
7.執行政府間協議或協議;
8.持工作簽證依法入境的駐華機構代表;取得在中國工作90天以下的外國人來中國工作許可證,在停留有效期內被國內用人單位依法錄用的;
9.其他審批機構認定符合條件的。